岗位级别对应关系:
正高级教师(正高级)对应一至四级岗位;
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岗位;
一级教师(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岗位;
二级教师(助理级)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三级教师(员级)对应十三级岗位。
[责任编辑:包头市学前教育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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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级别对应关系
岗位级别对应关系:
正高级教师(正高级)对应一至四级岗位;
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岗位;
一级教师(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岗位;
二级教师(助理级)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三级教师(员级)对应十三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