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职称政策解读 |
文件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6-27 10:37 | 浏览次数:17271 |
■ 完善评价标准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打破条条框框束缚,按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绩进行评审。向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条件。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系列;艰苦边远地区和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 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等职称系列,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和非中小学中级职称的评审采取面试答辩和量化评审的方式进行。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在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中小学教师系列参加包头市统一职称评审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旗县区自主评审的由旗县区自行安排。
■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中小教师水平评价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5、根据自治区规定,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自然科学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卫生系列(药学、中蒙医专业除外)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评审。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和中小学高级职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评审。
自治区下放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其他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提出申请,高级职称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开展自主评审。中初级经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展自主评审。
■ 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在职称评审中,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助力脱贫攻坚。向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是否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农牧民收入、转化为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动力。
在扶贫攻坚中解决关键科研技术难题,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成效显著、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按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职称。
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在苏木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探索实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单独评审。对在旗县、苏木乡镇基层单位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单独设组、单独评审。
■ 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专业除外。
■ 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评审。
来源:《包头日报》(2019年6月27日) 06版□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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