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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二)提交材料

1.白底电子版照片(20KB以下)。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

4.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证明。

注:下载工作证明模板

 

 

(三)培训对象:报名教师,请学员自备纸笔。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初级工等级认定: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中级工等级认定。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高级工等级认定。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取得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初级:300元; 中级:600元; 高级900元。

[责任编辑:包头市学前教育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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