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答辩事宜的通知
按照我市2022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包括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答辩分组、时间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工作于2023年2月19日-20日进行,请参评人员按照《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参加答辩。
答辩地点:党校西校区(原西部党员培训中心,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48号)。
请参加答辩人员仔细查看分组安排和答辩时间(上午或下午),准时参加答辩。
二、安排在上午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于7:20前报到参加抽签,8点答辩开始后不准进场答辩。安排在下午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于13:30前报到参加抽签,2点答辩开始后不准进场答辩。参评人员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其他证件无效,报到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笔记本电脑。
三、请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参评人员,以便参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四、符合免说课答辩并申请免说课答辩的人员和使用蒙语答辩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于2月15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备案(备案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免予参加说课答辩,说课答辩成绩按90分计算:
1、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盟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2、自治区教学能手、包头市学科带头人(同时具备);
3、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中的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
符合免答辩条件的申报人员亦可参加说课答辩,成绩按说课答辩实际成绩计算。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6169343、6169342。
附件2: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答辩分组和时间安排表.xls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